基本信息
| 省份 | 江西 | 城市 | 鹰潭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鹰潭市杏南小区16栋等13处房产公开拍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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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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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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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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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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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本级]鹰潭市杏南小区16栋等13处房产公开拍租(3年)
| 项目编号: | JY24JX06011132 | |||||||
| 项目名称: | 鹰潭市杏南小区16栋等13处房产公开拍租(3年) | |||||||
| 标的名称: | 鹰潭市杏南小区16栋北2单元北6楼(502),挂牌价7,470.00元 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4#楼104,挂牌价34,200.00元 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1#楼113,挂牌价8,820.00元 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4#楼105,挂牌价14,580.00元 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4#楼112,挂牌价14,580.00元 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1#楼108,挂牌价8,820.00元 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3#楼117,挂牌价16,830.00元 鹰潭市杏南小区16栋南2单元北4楼(302),挂牌价8,100.00元 鹰潭市麒麟西大道以北、龙虎山以西B3栋2-103,挂牌价14,300.00元 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3#楼115,挂牌价18,090.00元 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3#楼116,挂牌价19,620.00元 鹰潭市麒麟西大道以北、龙虎山以西B3栋2-104,挂牌价7,100.00元 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4#楼106,挂牌价14,580.00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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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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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2月2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3月11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自动延期 | |||||||
| 项目简介: | 1、鹰潭市杏南小区16栋北2单元北6楼(502),面积约72.94㎡,评估价8228元/年,起拍价747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2、鹰潭市杏南小区16栋南2单元北4楼(302),面积约79.53㎡,评估价8971元/年,起拍价81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4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3、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1#楼108,面积约18.37㎡,评估价9788元/年,起拍价882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5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4、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1#楼113,面积约18.37㎡,评估价9788元/年,起拍价882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5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5、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3#楼115,面积约67.42㎡,评估价20064元/年,起拍价1809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54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6、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3#楼116,面积约73.25㎡,评估价21799元/年,起拍价1962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55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7、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3#楼117,面积约62.72㎡,评估价18665元/年,起拍价1683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50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8、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4#楼105,面积约55.88㎡,评估价16160元/年,起拍价1458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42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9、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4#楼106,面积约55.88㎡,评估价16160元/年,起拍价1458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42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10、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4#楼112,面积约55.88㎡,评估价16160元/年,起拍价1458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42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11、鹰潭市胜利西路延伸段以南、心家泊地块东侧4#楼104,面积约130.06㎡,评估价37925元/年,起拍价342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100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12、鹰潭市麒麟西大道以北、龙虎山以西B3栋2-103,面积约73.75㎡,评估价14249元/年,起拍价143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40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13、鹰潭市麒麟西大道以北、龙虎山以西B3栋2-104,面积约36.97㎡,评估价7054元/年,起拍价71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免租装修期1个月。 特别提醒:租赁押金为成交价(首年租金)的1/4。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出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鼎立地评字第2023-X04026、X06043、X06045、X06046、X06047《评估报告》. 2.承租方竞租成功后,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鹰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清首年租金、租赁押金及拍租佣金。 3.租赁期内的门前三包、水费、电费、物业费及日常维护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租,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房地产面积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意向承租方参加竞拍时即视为对该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等)的认可,房产公告面积与实际面积若有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拍租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租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5.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 6.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出租房屋维修(护)、管理责任书》。 7.租赁期间所有成交资产未经出租方和鹰潭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同意不得私自转租、转让,如发现存在以上情形,视承租方根本性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租赁押金,追究承租方相关法律责任,并终止租赁关系,以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擅自改变资产原本结构,如因需不得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应向出租方提前书面报备,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并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承租方承诺于退租前将资产结构恢复原状,不恢复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时缴纳的全额保证金。达成以上条件,承租方方可在不构成危房的前提下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动。 9.租赁合同期满,出租方标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施设备。承租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续租,对承租方投入的可移设施设备(含二手资产和新购资产),承租方在承租期满后一个月内自行处理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处置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10.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除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或缓交租金,更不能以其他任何形式(如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等)费用来抵扣租金。 11.承租方在经营前必须办齐各种手续,否则,造成的违约违法和经济、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12.租赁期限:3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13.经营范围限制:不得经营高危险、高噪音、高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及社会治安的行业。 14.如原承租人中标,则从原租赁合同到期次日起至新租赁合同生效日期间的租金由原承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交纳。 15.竞拍人仅限于竞拍其本人已交纳竞拍保证金并报名成功的竞拍标的,否则其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征得出租方同意,拍卖人依法有权将拍租标的重新拍租,若拍租标的再行拍租的,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原拍租价款的,该竞拍人应当补足差额。 16.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清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 | |||||||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支付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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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挂牌出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鼎立地评字第2023-X04026、X06043、X06045、X06046、X06047《评估报告》. 2.承租方竞租成功后,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鹰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清首年租金、租赁押金及拍租佣金。 3.租赁期内的门前三包、水费、电费、物业费及日常维护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租,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房地产面积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意向承租方参加竞拍时即视为对该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等)的认可,房产公告面积与实际面积若有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拍租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租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5.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 6.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出租房屋维修(护)、管理责任书》。 7.租赁期间所有成交资产未经出租方和鹰潭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同意不得私自转租、转让,如发现存在以上情形,视承租方根本性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租赁押金,追究承租方相关法律责任,并终止租赁关系,以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擅自改变资产原本结构,如因需不得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应向出租方提前书面报备,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并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承租方承诺于退租前将资产结构恢复原状,不恢复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时缴纳的全额保证金。达成以上条件,承租方方可在不构成危房的前提下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动。 9.租赁合同期满,出租方标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施设备。承租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续租,对承租方投入的可移设施设备(含二手资产和新购资产),承租方在承租期满后一个月内自行处理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处置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10.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除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或缓交租金,更不能以其他任何形式(如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等)费用来抵扣租金。 11.承租方在经营前必须办齐各种手续,否则,造成的违约违法和经济、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12.租赁期限:3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13.经营范围限制:不得经营高危险、高噪音、高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及社会治安的行业。 14.如原承租人中标,则从原租赁合同到期次日起至新租赁合同生效日期间的租金由原承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交纳。 15.竞拍人仅限于竞拍其本人已交纳竞拍保证金并报名成功的竞拍标的,否则其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征得出租方同意,拍卖人依法有权将拍租标的重新拍租,若拍租标的再行拍租的,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原拍租价款的,该竞拍人应当补足差额。 16.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清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 | |||||||
| 联系方式: | 拍卖公司:18907013258吴 挂牌代理:0701-6432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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