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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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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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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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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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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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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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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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蜀山区学校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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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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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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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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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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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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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099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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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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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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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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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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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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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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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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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蜀山区学校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SSFZ00004
二、项目名称:2024年蜀山区学校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718号-2
中标费率:百分之叁拾陆(3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2024 年蜀山区学校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
服务范围 | 蜀山区学校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蜀山区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 等教育地点的新建、改扩建、暑期维修改造等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服务期限内所有受采购人委托的学校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响应招标文件) |
服务要求 | 本工程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 2.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 3.预拌砂浆相关检验 4.幕墙工程相关检验 5.防水材料相关检验 6.桩基工程相关检验 7.砌体材料相关检验 8.装饰装修材料相关检验 9.保温节能材料相关检验 10.水电材料相关检验 11.室内环境相关检验 12.工程实体检测 13.涉及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 14.沉降观测、基坑边形监测 15.其他检测 未涉及项目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执 行。上述检测数量及频率按照相关标准及规定取定,检测项目计划检测数量及频 率原则上为标准及规定范围的 100%;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增加检测频率。 项目实施阶段的检测内容和数量,招标人根据需要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减。 以下表格中的检测内容和项目为暂定,实际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述,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原材料等。 类型 | 检测内容 | 检测项目 | | 土 | 液限塑限、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密度、含水量 | | 集料 | 颗粒级配、压碎值、磨耗值、针片状颗粒含量、砂当量、 含泥量、泥块含量 | 材料及试 块检验 | 水泥 | 标准稠度用水量、安定性、凝结时间、抗折、抗压强度、 安定性、细度、比表面积 | 砂 |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 | 石子 |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 砌体 | 抗压强度 | 钢筋原材 | 拉伸、冷弯、屈服强度、伸长率、反向弯曲、重量偏差 | 钢筋焊接 | 拉伸、冷弯、工艺性试验 | 混凝土 | 抗压强度 | | 混凝土 | 抗渗 | 砌筑砂浆、预拌 砂浆 | 抗压强度 | 防水材料 | 防水卷材、水泥基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砂浆等 | 面砖 | 抗折强度、抗冻、断裂模数 | 钢筋机械连接 | 拉伸、工艺性试验 | 土工 | 标准击实、滴定曲线、环刀、灌砂、水泥(石灰)剂量 | 地基承载力 | 承载力 | 面砖现场试验 | 拉拔试验 | 地砖及釉面砖 | 常规 | 涂料及油漆 | 常规 | 微膨胀混凝土 | 配合比试验及性能检验 | 遇水膨胀止水带 | 常规试验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密度及抗压强度 | 电线电缆 | 绝缘电阻、绝缘层厚度、20℃导体电阻 | 管材及管件 | 常规检测 | 井盖、井篦 | 常规试验 | 级配碎石、水稳、 沥青 | 常规试验 | 聚氯乙烯板 | 常规检测 | 外加剂(减水剂, 膨胀剂) | 常规检测 | 桩基检测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 | 桩身完整性检测 | 低应变、声测检测为主,高应变检测补充 | 抗拉锚杆 | 抗拉检测 | 锚杆锁定力检测 及抗弯试验 | 普通锚杆锁定力检测 | 结构检测 含人防 | 结构检测 | 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 结构检测 | 混凝土密实性(钢筋保护层厚度、楼板两面钢筋保护层厚度) | 结构检测 | 钢筋配置、间距,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结构检测 | 结构尺寸 | 结构检测 | 回弹法、钻芯法(不合格项需检测) | 建筑物沉 降观测 | 建筑物沉降观测 | 观测点位置和数量按设计要求。观测点做法为明装式或暗装 式,材料和安装由中标人负责。首层施工完毕即观测一次, 以后每施工完一层观测一次。竣工验收以后,第一年不少于 4 次,第二年不少于 2 次,以后每年 1 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对于突然发生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设计。 | 钢结构检 测 | 验收前实体检测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道路工程 | | 压实度、灰剂量、路面厚度、弯沉、平整度、水稳配合比、 沥青配合比、无侧限抗压强度 | 室内环境 检测 | 验收前室内环境 检测及设施设备 等全部到位后综 合环境检测 | 按 照 《 民 用 建 筑 工 程 室 内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50325-2020,对室内空气中氡、甲醛、苯、氨、TVOC、 二甲苯及甲苯浓度检测 ; 土壤氡浓度检测 ;室内装饰材料 有害物质浓度检测 。 必要时按《 室内空气质量 标准 》 GB/T18883-2002 做好各项检测。 | 建筑节能 检测 | | 建筑外门、外窗的“三性 ”及传热系数检测;建筑构件热阻 或传热系数检测;建筑材料导热系数检测;外墙外保温系统 的耐候性与抗风压检测;建筑节能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的 其他检测项目;玻璃光学性能等检验。 | 基坑支护 变形检测 | 施工过程检测 | 按照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 | 保温检测 | | 原材料复试 | 现场抽检 | 门窗、幕 墙检测 | 门窗 | 五性(气密、水密、抗风压、保温) | 玻璃 | 常规试验 | 膨胀螺栓及化学 螺栓 | 现场拉拔试验 | 结构胶、耐候胶 | 相容性试验,结构胶性能 | 铝型材 | 力学性能 | 角钢、槽钢 | 力学性能 | 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 相关检测 | 竣工环保验收涉 及的噪音、辐射、 固废、大气等检 测(含影像资料) 等检测 |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 评 [2017]4 号)等有关规定,完成建设项目水、大气、 噪声、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相关检测,编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论证等,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 防雷检测 | | 过程及竣工检测 | 装配式 | 常规检测 | 部品部件各项结构性能、灌浆料及各种结构、密封胶等 | | 水土保持验收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 | 水土保持 | 求的相关检测, |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 (办水保 | 验收相关 | 以招标人名义委 | 〔2020〕161 号)、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征求《关于实施 | 检测与验 | 托有资质机构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 | 收工作 | 项目进行水土保 | 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水保监便字〔2020〕第 2 号、《水 | | 持验收工作 | 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 | | 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 号)、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生 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 回执及验收 核查意见参考式样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19〕 23 号)、安徽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DB 34/T 3455 — 2019 ) 、 《 开发 建 设 项 目 水土保 持技术规 范 》 (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 准》( GBT51240-2018)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批复的水 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 测,提交监测总结 报告,或对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 制验收报告,并 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自主验收及水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 | (二)检测项目说明 1.见证取样检测:检测数量、频率及覆盖面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取定。 2.结构检测:按国家规定检测。 3.建筑物沉降观测:观测点位置和数量按设计要求。观测点做法为明装式或 暗装式,材料和安装由中标人负责。首层施工完毕即观测一次,以后每施工完一 层观测一次。竣工验收以后,第一年不少于 4 次,第二年不少于 2 次,以后每年 1 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对于突然发生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或设计单位。 4.钢结构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5.沟槽、路基路面、桥梁、排水管渠检测数量、频率及覆盖面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取定,标准试验,原材检测试验。 (三)检测成果 1.接到委托人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后 24 小时内进场检测,完成全部工作量后 3 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2.检测成果:正式检测报告一式叁份。 3.中标人逾期进行检测或逾期提供检测报告的,逾期超过 7 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响应招标文件)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 600 个日历日(已经履行但未完成的 项目,需服务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完成),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标准。(响应招标文件)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响应招标文件)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慧君,胡军,刘银生,万竞,李阳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收费标准。
2.金额:人民币肆万壹仟陆佰元整(¥41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3.15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6573724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5737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蜀山区学校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联系方式:18110990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65597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6559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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