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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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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江苏 城市 南通市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 纠错

采购单位

南通市崇川区菜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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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朱先生

采购电话

173123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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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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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川行审备 (2023) 4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菜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为385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175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甲方认定的为准)
2.1.4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监理)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装修改造施工(室外道路、雨污水、外立面改造、屋面改造、室内装饰、强电、给排水、室外车棚及休闲区、结构加固、钢结构门头、中庭钢结构改造)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12月13日至 2023年12月25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 12月 25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下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 评标入围方法:见附件A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③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特别提醒: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资料:①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诚信承诺书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见附件B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88% ;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6 分 ,每上浮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市崇川区菜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号
地    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5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顾莉玲
联系电话
17312351122
联系电话
0513-85502599/18912268177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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