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苏州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中区腾飞路灵湖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纠错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季靓 |
| 采购电话 |
0512-65253003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中标金额(元) |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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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腾飞路灵湖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中区腾飞路灵湖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已经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吴行审项批〔2023〕8号,项目代码:2302-320506-89-01-869104,项目使用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吴中区腾飞路灵湖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吴中区临湖镇腾飞路与环太湖大道交叉口东侧-灵湖大桥,因中部双曲拱老桥存在严重病害,为方便附近居民交通出行,需对中部病害双曲拱老桥进行拆除重建,本次改造总长度为55.299m。新建(20m 10m)先简支后桥面连续空心板梁桥,桥梁全长 36.04m,改造桥头路面300m2。道路等级: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规划路幅宽度21m。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交安设施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建安费约475万元。
(2)计划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5月1日以来(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桥梁改造工程;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7楼 |
| 联 系 人:季靓 |
| 联系电话:0512-65253003 |
| 招标代理: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915室 |
| 联系人:虞小武 |
| 电话:0512-65629282 |
| 传真:0512-65851719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 |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二○二三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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