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Gu.com

[NDYP2023-ND-CG021]宁都县龙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遗留工程)合同公示

招标信息2.jpg

基本信息

省份 江西 城市 赣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好兴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宁都县龙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遗留工程) 纠错

采购单位

宁都县水利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罗泓赟

采购电话

0797-7223128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江西省好兴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元) 1533368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联系方式

获取联系方式

*以上摘要信息由加固产业互联网(jiagu.com)智能提取,仅供参考。如有误差,请联系客服进行处理。


正本
宁都县龙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遗留工程)
施 工 合 同
发 包 人(甲方): 宁都县水利局
承 包 人(乙方): 江西省好兴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二三年十一月
1
合 同 协 议 书
宁都县水利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 施宁都县龙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遗留工程)(项目名称),已 接受江西省好兴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 包人”)对该项目宁都县龙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遗留工程)的 施工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经协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 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响应涵(包括投标辅助材料);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经评审确认二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思迈易投软件 版);
(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 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叁仟叁佰陆拾 捌元整(¥:1533368.00 元)。
4. 本签约合同价(成交价)属工程结算参考价,工程竣工结 算价应按实际实施工程量和成交单价(或补充单价及调整单价)计算确定。
5.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3 月 1 日;
计划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确 定)
2
6.承包人项目经理:彭阳 ;技术负责人:廖兰兰;专职安 全员:罗泓赟。
7.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8.工程正式开工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经监理人审核和 发包人认定的全部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不保证本次签约的工程项 目全部实施。
9.承包人承诺项目施工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按合同约 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 和责任。
10.承包人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劳务法律法规,不得拖欠农民工 工资;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拖欠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除 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用于支付劳务工资。
11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 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12. 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
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其余由发包方分送相关单位。
14.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发 包 人: 宁都县水利局 承包人:江西省好兴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麻里排
电 话: 电 话:0797-722312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江西省好兴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 帐 号:36050181085000000865
3
签约时间: 2023 年 月 日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款》(GF-2000-0208)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 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 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 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宁都县水利局。
1.1.2.3 承包人: 江西省好兴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2.5 分包人: 无 。
1.1.2.6 监理人: 。
1.1.4 日期
1.1.4.2 开工日期:本项目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暂 定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时间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确 定。
1.1.4.3 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
4
1.1.4.4 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本项目竣工日期 为 2024 年 3 月 1 日完工。(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确定)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壹年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补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响应涵(包括投标辅助材料);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经评审确认二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思迈易 投软件版);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 定的期限送达(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的征 地和移民及水库的空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施工用地由承
5
包人自行勘察并对其结果自行负责,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 订协议书时商定。”
2.8 其它义务
本款补充内容为“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有义务支持、配合 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抢险工作。”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1)按第 4.3 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 11.3 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 15.3 条约定,向承包人作出合同范围与内容的变更 指示;
(4)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等其他重大决定;
(5)涉及全局进度的工程暂停指示;
(6)批准因责任事故停工后的复工;
(7)对承包方变更单价要求的答复。
(8)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 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 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 应按第 15 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6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自行负责施工安全。
4.2 履约担保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项目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按下列第(1)或(2)项规定办 理,规定须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人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给发 包人。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 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投入使用专项验收(或完工验收)合格 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提供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10 %。
(2)提供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10%(从承包 人注册所在地企业帐户汇入发包人指定帐户)。
(3)不需提供履约担保。
4.3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款 4.5.1 项变更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派 建造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上岗。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报 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 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
7
在工地参予项目管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工地现场,须提前 向采购人申请,获采购人同意后方可;项目负责人不在工地现场 的累计天数(含旷工、请假等)超过合同工期 1/10 的,采购人 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按 1000 元/天处罚,从工程款中直接 扣除。”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本款 4.6.1 项变更为“承包人应按协议书中承诺的人员派遣 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且人员应相对 稳定,上述人员的调动应报监理人同意。”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 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 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 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联系解决 。
8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50 ㎜的雨日超过 1 天;`
(2)风速大于 20 m/s 的 8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 38 ℃的高温大于 3 天;
(4)日气温低于 -20 ℃的严寒大于 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10mm。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甲方应与乙方 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工。
(3、不可抗力。
(4、不属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的,过失或违约由其他外部因素 影响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 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按合同工期每延一天赔偿 伍佰元人民币。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 。甲方可以从应向乙方支 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 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9
11.6 工期提前
(1)本工程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不予奖励。合同工 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不支付因赶工增加的措施费。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 包 人 承 担 暂 停 施 工 责 任 的 其 它 情 形 : 无 (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发包人可以根据 资金到位情况暂停部分项目的施工,发包人只延长因该部分暂停 施工增加的工期,但不增加投资。
13 工程质量
(1)本工程的工程量最低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 合格。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及设计 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 工。
(2)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不得低于采购人对质量的要 求,确保合格。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处罚合同总金额的 5%。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合格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乙 方无条件限期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 费用。返工费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 的工程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10
(4)凡成交供应商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及检 测实验资料,必须作二次实验的须有二次检测试验报告送采购 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采购人有权制止 使用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5)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 的经济技术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 承包人 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 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在 合同实施期间由发包人会同监理人确定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 总量的 10%,关键项目:所有土建及安装项目,不含临时工程,单价调整方式:根据 15.4 条约定执行。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 删除本项全文并代之以“本合同工程出现《工程量 清单》未列的新增项目,且《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 或合价可供参考,则按《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进行单
11
价计算。砂、卵石及块石价格按照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计入(如果 投标价格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则以当地市场价格计入);其它材料 价格按实际施工时当月当地造价信息价计入,按以上原则计算出 的单价乘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之比所得出的折 减系数,作为新增项目的单价。”
本款(15.4)增加 15.4.4、15.4.5、15.4.6 项,其内容如 下:
15.4.4 出现 15.1 款(6)项变更情况时,工程量的增减,价格不作调整。
15.4.5 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因施工组织考虑不周,不能满 足工程合同工期、质量要求,为此改变施工方法、施工设备、施 工资源配置等施工保证措施的,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6 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工程结构设计和技 术要求,为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与安全需要而对原施工组织 设计、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参数、布置、施工资源等进行 的调整或改变,虽经监理人批准,仍属承包人自我完善的施工动 态控制与管理的惯例措施,这类调整或改变所需的所有费用已包 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去本条全文,并代之以: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短,所有价 格不进行调整。
12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无
17.3 工程付款
经县财政结算审计完毕后支付工程结算审计价的 97%(在该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可按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 工程进度款);留工程结算审计价的 3%转为质量保修金。质量 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7.4 质量保证金
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经县财政局审定金额的 3%作为质 量保留金,质量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无息一次性支付给承 包人”。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陆 份。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陆 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竣工图、有关签 证资料、变更通知单、最终结算清单。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3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自竣工验收合 格之日起计算。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由 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本款中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 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0.5 其他保险
其他保险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由 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5 其他补充条款
25.1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完善、落实合同范围内 的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 付此项费用。
25.2 承包人应负责做好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 保持工作,发包人除承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5.3 为避免施工干扰,承包人对本工程与原一期工程有交叉 施工的项目,需听从业主安排。
14

成交通知书
江西省好兴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都云芄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受宁都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宁都县龙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遗
留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DYP2023-ND-CG02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
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数 位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 折扣率(%)
宁财购 2023F001005402宁都县龙华 水库除险加 固工程(遗 留工程)项 目项1工程·施工工 程准备·其他 工程准备江西省好兴 望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1533368.0000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称艹盖载 超标单位机构【盖章):
宁都云梵科技工程有限公闹
宁都县水利局
日期:2023年11月21具厂/ 日期: 2028年M月21日

15
响应函
至:宁都云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第 NDYP2023-ND-CG021(项目编号) 号“ 宁都县龙华水库除险加
固工程(遗留工程)(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 罗泓赟(姓名)
代表江西省好兴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的名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磋商
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投标人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响应总金额为(大写)壹佰伍拾叁万肆仟伍佰伍拾捌
元伍角贰分 (小写)1534558.52 元。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同意从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前均具有
约束力。
5、中标后,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响应保证金可被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麻里排
电 话:0797-7223128 联系人:罗泓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 或签章: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6
17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推荐阅读
  • 武威某部业务用房屋面防水改造项目001
  • 武威某部业务用房屋面防水改造项目001
  • 公告摘要最近5年招标采购数据均可导出下载,如需更多年份和行业字段您可申请数据定制采购单位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铁布肯乌散乡人民政府查看详情采购联系人/电话何永龙/18129000060更多联系人中标单位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佳欣装饰有限公司查看详情中标金额(元)57,960*以上摘要信息由剑鱼标讯智能提取,仅供参考。如有误差,请联系客服进行处理。提交成功我们会尽快联系您并预约演示时间,请耐心等待~您将获得免费体验大
  • 招投标信息
  • 来源:全国加固招标信息
  • 编辑:jiagu.com
  • 时间:2024-07-14 23:11
  • 阅读:99
联系我们

邮箱:kefu@jiagu.com
时间:8:00-23:00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