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阳江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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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阳春市那梭水库、冼塘水库、簕竹角水库、潭必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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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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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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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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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单位 |
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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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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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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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阳春市那梭水库、冼塘水库、簕竹角水库、潭必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编号:JG2022-16050]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东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广东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未正确提供正本,招标人不予受理。广东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没有参加资格审查。 |
| 4 | 广东天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广东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广东胜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7 | 广东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阳江市丰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24日00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27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42626533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镇东湖西路15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阳春市水利行业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662--7739472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15号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_已标记密文.pdf
招标人: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