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份 | 湖南 | 城市 | 长沙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望城区委党校(湖南雷锋学院)物业服务采购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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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湖南雷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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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中标单位 |
深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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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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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208310103-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党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望城区委党校(湖南雷锋学院)物业服务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20831010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支付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甲方按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凭考核结果按月核算,甲方自收到乙方有效发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核算费用。考虑到物价上涨及最低基本工资、社保基数上涨因素,合同期如遇当年政府公布的最低基本工资、社保基数上调的通知,则按照政策核增,乙方提供相关依据,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配备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详细清单详见附件“日常维修维护工作清单、“清洁物品配备清单”、“绿化维护配备清单”、“装备、用具配备清单”)。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货物安装、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人员加班费、福利补助、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费(当月考评结果于下月15日前算出,并直接运用到当月的物业服务费中)。 5.物业服务费一律采取集中支付的方式进行,考评结果将当月物业服务费用直接拨入乙方公司专用账户。 6.乙方在约定的物业服务项目范围内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维修:单项维修在500元及以下(含材料)由乙方负责,单项维修不能累积。单项维修在500元以上的报甲方负责。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15 —— 2023-09-14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喻家坡路108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伴随式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华丰支行(深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80003117982001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在物业委托服务范围内,乙方提供的日常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设施的检查及日常维修: (1)水龙头、阀门、灯泡、灯管、开关、水管维修和更换; (2)地面、墙面和吊顶的维护和修缮; (3)卫生间洁具、照明灯具、排风扇、给排水管道维护维修; (4)走廊、消防通道消防出口指示灯、双电源转换开关箱维修更换; (5)景观照明线路、灯具; (6)配电室、强电井低压线路、开关维修更换。 2.机电设备的巡查、运行、维护、保养: (1)配电房变配电设备和楼层照明、动力配电箱(柜); (2)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 3.清洁卫生: (1)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包括楼道、通道、卫生间、停车场、外墙、屋面等公共部位; (2)垃圾收集、分类、清运; (3)四害消杀(楼宇范围内); (4)化粪池清疏。 4.绿化管理: 按照现代化办公环境要求进行日常绿化养护,包含屋顶花园维护。(不含专业养护) 5.治安保卫: (1)24小时保安护卫和安防值班及公共秩序的管理; (2)根据需求完善消防设施,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制作并悬挂设施分布图,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实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监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消防设备丢失; (3)停车场的车辆管理。 6.会务服务: 报告厅、会议室、教室及体育馆的会场服务(清洁、茶水、音响、空调及其它会务服务)。 (一)卫生保洁要求: 1.日常保洁 范围:公共建筑物、地面设施、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标识标牌、绿化地的卫生工作。 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大理石地面定期清洗,保证没有污渍; (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5)楼顶要进行定期打扫,要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6)道路、广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 (7)及时清理绿化带及草坪,枯枝落叶及时清理; (8)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证无过夜垃圾; (9)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 2.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建立垃圾分类制度,保洁人员熟练进行垃圾分类,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不含垃圾外运),管好用好垃圾分拣点。 3.公共卫生间的保洁: 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必要的耗材,如卫生球、清洁剂等易耗品费用分担:用于物业服务的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日耗品由物业公司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如洗手液、卫生纸、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由业主单位提供并承担费用。 4.公共区域的垃圾桶保洁: 数量:物业公司根据情况配置,购置费用由业主承担。 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二)绿化养护要求: l.服务内容:物业服务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2.服务要求:
(三)安全保卫要求: 1.服务内容:负责进出的车辆秩序维护;门岗出入物品的检查登记;负责大楼内部巡逻及办公大楼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室值班;防火、防盗等报警、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公共秩序的维护,治安、防火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 2.服务标准: (1)建立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门卫及电视监控室24小时值班;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环境秩序良好; (3)维护和保证防火、防盗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5)严格控制车辆出入,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 (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7)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四)设备、设施维保要求: l.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输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捡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做好防锈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物业服务范围内供电系统变、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不含专业维保合同确定的维护内容)。 服务标准: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避雷系统每年遥测一次。 3.消防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 4.电梯维护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1)机房、轿箱干净整洁、无油污、无积水,检查清理。 (2)服务标准:轿厢、井道保持清洁。 (3)每月定期检查,电梯维护要求有资质的单位。 5.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主要设备:中央空调(售后服务由空调厂家提供,物业公司负责衔接)。 服务内容:设备的定期保洁、日常监控,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服务标准:定期保洁空调设备,如冷暖两季开机前一次性对空调机过滤网的清洗,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及时通知供应商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 6.消防设施的数量及维护要求: 维护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报修(不含消防主机、探头末端的控制系统专业维保合同确定的维护内容)。 7.房屋门窗维修要求: 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启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 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 (五)会议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根据会议举办方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总结工作。 服务标准: 1.接会时主动问清主办单位对会议服务的具体要求,并做好书面记录。 2.会前对会议室进行检查、保洁。确认会议室音响、灯具、空调等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修理。 3.配合会议主办单位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做好候会室服务、领导与重要客人引领入座等工作。 4.会议期间及时向会议人员提供茶水、音响、礼仪等服务。 5.会后及时做好会场清理工作。若发现损坏物品或客人遗留物品迅速与有关单位联系,并向会务部负责人报告。 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询问、不议论、不外传重要会议内容,不擅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其他约定事项: 1.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责任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规定应给所聘用的全体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计入物业成本。 3.对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女身高1.55米以上(含1.55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对乙方会务服务人员素质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高1.55米以上(含1.55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5.对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电工、安保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对乙方的其他要求: 6.1 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6.2 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6.3 物业服务食宿安排情况:食宿自理; 6.4 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要求:由甲方负责,但乙方的办公及员工生活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 6.5 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维修:单项维修在500元及以下(含材料)由乙方负责,单项维修不能累积。单项维修在500元以上的报甲方负责; 6.6乙方聘用的保安、机电人员要相对稳定,首聘期须一年以上。聘用时须与甲方共同审核其资质及相关条件,新聘人员必须报甲方备案。 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约定外的服务,其服务方式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乙方在物业服务期内,对受托物业及相关事项的管理与服务必须达到下述指标要求: 1.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99%以上; 2.房屋及机电设施小修及时率100%; 3.设备设施返修率0.5%以下; 4.维修工程质量回访率100%; 5.绿化完好率98%以上; 6.清洁保洁率98%以上; 7.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8.路灯亮灯率99.5%以上; 9.道路、停车场完好率99%以上; 10.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 11.火灾事故发生率为0; 12.有效投诉率0.5‰以下; 13.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14.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5%以上; 15.各类违章处理率100%。 五、为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罚,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考核评分具体内容见《物业服务考核评分办法》(附件一)。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将委托物业管理的工作划分为六个项目,合计分值为100分,每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1、机电设备管理10分;2、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20分;3、清洁卫生管理 25 分;4、安全保卫管理25分;5、绿化管理 13分;6、服务受理7 分。 2.物业考核处罚原则: 2.1物业管理考核分为两种形式: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内容为六个项目见《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满分为100分;年度考核满分为1200分。 2.2月考核计分标准:90分(含)以上不予处罚,85分以下每低1分,扣罚费用100元,低于75分予以通报诫勉,连续两月低于6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办公室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不定期督查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公司管理人员二十四小时保持手机畅通。重要时期或紧急工作安排时电话打不通按100元每次进行罚款。同时按管理人员100元每人次、工作人员50元每人次进行缺岗罚款。每月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二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费用发放依据,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各物业项目使用人,依法依规维护其合法权益。 2.如乙方因严重管理不善不能履行约定责任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调工作。 5.对物业服务进行考评考核,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按规定实施奖罚兑现。 6.为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依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8.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优质的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2.按甲方要求配齐物业服务所需的各类人员(详见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并按要求履行管理、工作职责。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具体服务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 4.接受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5.向甲方提交本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计划。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甲方的有关要求。员工证件及证明材料应齐全,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9.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种保险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乙方所有人员的工作、生活、交通等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一、本合同的约定事项以及双方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事项和承诺均为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均视为违约。 二、双方在执行约定事项中,由于某方人为因素而导致对方无法完成约定事项或实现约定目标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追究对方责任或要求获得经济赔偿。 三、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行为,提出中止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9月15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乙方在物业服务工作中应对甲方的各方相关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外传和泄露。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责任。 二、乙方在引入约定委托事项以外的服务项目时,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按违约行为追究乙方责任。 三、乙方办公用房的装修不得损坏房屋的结构;合同终止时,应保持房屋的结构完好移交至甲方。 四、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认定。本项目履约期间如遇新增项目或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新增项目或服务内容一律纳入本项目统一管理,服务方式及费用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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