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份 |
湖南 |
城市 |
长沙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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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沙县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县人民医院静配中心、介入中心、急诊手术室等科室净化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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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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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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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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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二、相关标准: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货物技术规格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1 | 长沙县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县人民医院静配中心、介入中心、急诊手术室等科室净化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 1项 |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1、本项目为长沙县人民医院特殊科室净化装饰和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以下范围:
1)门诊医技楼一层急诊手术室:设1间手术室,13张床位,其中包括1间隔离单间,1间心肺复苏。
2)门诊医技楼一层儿科急诊室:设4张床位,其中包括1间隔离抢救室。
3)门诊医技楼二层胸腔镜手术室:设1间胸腔镜手术室及医生准备、刷手和无菌物品库等。
4)门诊医技楼三层介入中心:设4间Ⅲ级DSA手术室,另设Ⅳ级走廊及辅房。办公区为舒适性空调。
5)门诊医技楼四层静配中心:药物配制间及二更为万级净化,一更及清洗间为十万级净化,其余均为舒适性空调。
2、本专项含无影灯、吊塔、吊桥、手术床、药品柜、器械柜、麻醉柜、净化空调机组、新风机组、自控系统、钢质门、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等相关设备的采购和安装。
3、本专项含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手术部、静配中心范围内的装饰装修、暖通、电气、医用气体、给排水等系统设备及相关材料附件的采购及安装服务。施工界面以甲方与各参建单位划定的界面为准(施工界面详见附件)。
4、智能化系统在原“长沙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范围之外(原智能化招标图纸见附件),需满足本专项交钥匙工程的深化补充部分含在本专项招标范围。
5、本专项含护士工作站、输液导轨、窗帘盒及轨道、窗台板以及范围内门窗收口、洗手盆、面盆台面、马桶、蹲便器、冲水箱、开水间台面、清洁间图中所指池盆等洁具和配件的采购及安装。
6、本项目特殊科室范围内的砌体拆除、砌筑,建筑地面找平、空调机组的吊装、地台砌筑、楼板开孔及加固、防水修复等土建含在本专项招标范围。
7、本项目为验收合格的交钥匙项目,中标人应负责完成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制造、运输、设备安装、系统测试、现场调试、有效可靠的试运行、系统完善、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交图纸、资料、售后服务、验收等内容。
三、主要设计施工依据
总体原则是:洁污分明,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与设施先进完备。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工艺、设备及材料的选择都应具有先进性,满足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的使用要求。设备及工艺的安排应具有先进性、高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与合理性。全部技术指标,包括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等各项目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及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及标准,如与最新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空气过滤器》 GB14295-2019
《高效空气过滤器》 GB13554-2008
《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 GB19569-2004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1348-201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钢管、配件及焊材料标准》GB11618-89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0187-1994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0186-1994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1〕598号)
四、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一)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 科室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急诊手术室 | 干湿分离吊桥 | 套 | 13 |
普通子母无影灯 | 套 | 1 |
单臂机械麻醉塔 | 套 | 1 |
中端电动液压手术床 | 套 | 1 |
2 | 儿科急诊抢救 | 干湿分离吊桥 | 套 | 4 |
3 | 胸腔镜手术室 | 普通子母无影灯 | 套 | 1 |
单臂机械麻醉塔 | 套 | 1 |
中高端电动液压手术床 | 套 | 1 |
4 | 介入中心手术部 | 普通子母无影灯 | 套 | 2 |
双臂机械麻醉塔 | 套 | 2 |
双臂机械外科塔 | 套 | 2 |
5 | 静配中心 | 超净工作台 | 套 | 10 |
生物安全柜 | 套 | 6 |
6 | 空调机组 | 见附件清单 |
(二)医用吊塔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1. 吊塔最大安全承重应为标称工作承重的四倍,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所提供的检验报告;
2. 吊塔产品符合欧盟认证,并提供产品符合认证及声明(提供证明文件);
3. 吊塔旋转角度≥340度,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4. 所有吊塔均须配有良好的机械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5. 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电终端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
6. 吊塔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以保证使用安全,提供省级医疗器械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7. 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高强度铝合金,所采用的材料必须防腐蚀,便于清洗,设备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粉末,其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提供证明材料);
8. 吊塔防护等级不小于IP20,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UL94-V1级,以保证使用安全;
9. 吊塔电源为单相220V电源,有专用的电源接地线、相线、中线三线供给,电源插座容量为单相220V/10A;
10. 气体终端要求: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不低于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在配置要求的基础上预留两个备用接口。
11. 吊塔采用欧标的医用气体管路系统,气体终端符合ENISO 9170-1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提供省级医疗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证明);
配置要求
1、单臂机械麻醉塔
1.1、吊臂、气电箱旋转角度≥340°;
1.2、单旋转臂,单臂臂长不小于:500mm /750 mm /1000mm,可根据需求定制;
1.3、竖式气电箱长度≥800mm;
1.4、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00Kg,出具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1.5、附件配置: 标准气体插座(2氧气,2空气,2负压吸引,1麻醉废气);输液杆1套,网篮1套;
1.6、国标电源插座10个;
1.7、六类网络接口2个,等电位端子2个;
1.8、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托盘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80KG,抽屉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15KG;
1.9、配置网篮、输液架、集线器等附件,附件均可独立安装。
2、双臂机械麻醉塔
1. 吊臂、气电箱旋转角度≥340°;
2. 双旋转臂,长度总长≥1500mm;(具体长度根据医院现场实际定制)
3. 竖式气电箱长度≥800mm;
4. 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00Kg,出具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5. 附件配置: 标准气体插座(氧气2个,空气2个,负压吸引2个,麻醉废气1个)
6. 国标电源插座10个;
7. 六类网络接口1个,等电位端子2个;
8.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托盘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80KG,抽屉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15KG;
9. 配置网篮、输液架、集线器等附件,附件均可独立安装。
3、双臂机械外科塔
1. 吊臂、气电箱旋转角度≥340°;
2. 双旋转臂,长度总长≥1500mm;(具体长度根据医院现场实际定制)
3. 竖式气电箱长度≥800mm;
4. 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00Kg,出具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5. 附件配置: 标准气体插座(氧气2个,空气2个,负压吸引2个);
6. 国标电源插座10个;
7. 六类网络接口1个,等电位端子2个;
8.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托盘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80KG,抽屉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15KG;
9. 配置网篮、输液架、集线器等附件,附件均可独立安装。
(三)医用吊桥技术要求
1、投标生产企业除能提供工程师免费热线服务以外,还应在本地设有常驻分公司及人员,确保服务及时到位或提供相应承诺。(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并提供投标生产企业售后工程师在湖南缴纳社保证明或提供相应承诺)
2、桥式吊桥配置要求:
2.1 所有吊桥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不能外露,保证吊桥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脱落的意外发生。
2.2 横梁长度2200mm-3100mm可供选择,最终可根据医院实际场地情况确定。
2.3 横梁为封闭式设计,底部无开孔。
2.4 符合气电分离要求,确保吊桥使用安全性。
2.5 底板具有排气系统设计,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不超过25%。符合《11197-2019医用供气装置》要求。(须提供省级级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6 气体终端要求:要求所有气体插座和接头,德国制式。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拔次数≥20000次。可带气维修,维修费用低廉。在配置要求的基础上预留两个备用接口。
2.7 所有气管为医用气体管路,医用气体柔性管内部直径应≥5mm,负压吸引的管道内部直径应≥6.3mm。(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8 吊桥设备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粉末,外观采用橘纹处理,美观时尚、更易清洁。(须提供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应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
2.9 设备架在横梁上移动距离≥410mm。
2.10 所有气电端口必须安装于气电箱上,可根据需要安装通讯接口、视频接口、网络接口等设备。
2.11 所有气管为原装进口医用气体管路。(须提供近1年内进口报关单)
2.12 符合欧盟吊桥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负载要求。(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3 吊桥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中IP20的规定。(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4 吊桥外壳的防火等级至少为UL94-V1级。(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5干、湿分区。
2.16.1干区
2.16.1.1 干区承重负载能力≥300Kg;(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1.2 吊柱式箱体,长度≥800mm,为多边形(多边形≥5)设计,可安装电源与气源的面板≥3,保证气、垫分离的同时,要求强电和弱电分离,确保使用安全并不影响接口的同时使用;
2.16.1.3 终端箱承重≥80KG时,满载后倾斜角度≤1度;(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1.4 干区滑车标配气动刹车,便于滑车定位与移动;
2.16.1.5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空气2个,负压吸引1个,氧气2个),含所有插头;
2.16.1.6 电源插座8个;
2.16.1.7 网络接口2个;
2.16.1.8 等电位住2个;
2.16.1.9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
2.16.1.10 托盘必须为铝合金材质,表面无螺钉,抽屉使用内藏式自吸合导轨;
2.16.1.11 折叠式托盘,节约ICU空间,便于急救护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盖章的宣传彩页证明);
2.16.1.12 选配一键解锁式营养泵输液系统;(须提供证明文件)
2.16.1.13 提供导联线、电源线以及气体管道整体集线收纳方案;
2.16.1.14 可选配备用呼吸球囊收纳装置;(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盖章的宣传彩页证明)
2.16.1.15 配备免维护氧浓度监测系统,具备声光报警功能(提供说明书或监测报告)。
2.16.2湿区
2.16.2.1 湿区承重负载能力≥300Kg(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2.2 箱体采用≥5面以上设计,具备分区功能,箱体排气系统设计满足《11197-2019医用供气装置》要求,气电箱长度≥800MM。
2.16.2.3 满载后倾斜角度≤1度。(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2.4 湿区滑车标配气动刹车,便于滑车定位与移动。
2.16.2.6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1个)。
2.16.2.7 湿区选配一键式解锁系统的双关节伸展臂,输液袋挂钩与泵安装杆错位安装,以防止滴液损坏泵体,承重≥30Kg。(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2.8 电源插座8个
2.16.2.9 二层托盘,托盘必须为铝合金材质,表面无螺钉,抽屉使用内藏式自吸合导轨,抽屉具有分格及标识功能。
2.16.2.10提供电源线集线收纳方案。
2.16.2.11箱体上配置1套氧浓度报警系统
(四)LED双头无影灯的技术要求
1.采用LED冷光源,每一组光源由单独的透镜聚光。
2.采用原装进口弹簧臂,灯臂关节数≥6个,关节灵活度大,稳定性好,定位准确。
3.无影灯控制面板位于关节臂连接处。
4.无影灯控制面板具备照度指示和十级亮度调节功能,满足不同外科手术的需求。
5.灯头为超薄造型,灯头整体厚度小于10CM。
6.无影灯具有优秀的工艺设计,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符合DIN1946-4层流手术室要求。(紊流度≤37.5%)。
7.无影灯中置手柄可耐受高温高压蒸汽灭菌。
8.母灯灯盘直径≥600mm,子灯灯盘直径≥600mm。
9.母灯LED灯泡小于40个,子灯LED灯泡小于30个;每个LED光源可单独更换,降低售后维护成本,灯泡的使用寿命不低于60000小时。
10.母灯最大中心照度160,000lx,子灯最大中心照度130,000lx。
11.光斑直径可以调节,且照度不随光斑大小改变而变化,保证术野获得稳定的照明。
12.子母灯光柱深度检测结果不小于1250mm。
13.显色指数(Ra)检测结果不小于95。
14.母灯的深腔无影率实际检测值不小于98%,单遮板深腔无影率检测值不小于70%
15.子灯的深腔无影率实际检测值不小于99%,单遮板深腔无影率检测值不小于70%
16.母灯光斑分布直径d50检测结果不低于65%,子灯光斑分布直径d50检测结果不低于64%。
17. 具有明亮照明模式、普通照明模式和环境光照明模式,一键切换。明亮照明模式和普通照明模式下照度至少十级可调。
(五)手术床技术要求
中端电动综合手术床技术要求
1.满足外科、妇科、泌尿科、骨关节外科、脊柱外科、整形科、腔镜等手术需要
2.手术床为电动液压驱动机制,可实现床面升降、前后倾、左右倾、背板升降、刹车5个主要动作组。
3.手术床配有高性能充电电池,可满足约1周手术需要,充电电池无需保养和维护,可长时间使用。同时具有交流电源供电功能。(提供原厂手册说明)
4.手术床控制必须满足两种控制方式,包括手持有线控制器和台柱应急控制面板,且两套控制方式相互独立。确保手术床在一套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另一套仍能可靠运行。
5.手术床承重≥300kg。(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检测证明)
6.手术床台面框架、边轨和立柱采用不锈钢制成。
7.手术床床垫由质地柔软的双层记忆海绵整体制成,厚度≥70mm。床垫接缝处采用无缝烫接技术,防水透气易清洗,防静电,软硬度适中,减少长时间手术患者产生压疮风险。
8.分段式手术床,床板由头板、背板、臀板及可分开式腿板等五部分组成。
9.头板和腿板可前后互换。
10.独立电动液压控制的刹车,可以轻松将手术床固定、移动,确保手术床稳定性。
▲11.同时具有一键形成屈曲、反屈曲体位功能,一键复位功能。
▲12.手术床台面最低高度≤610mm(提供证明文件)
▲13.手术床出厂前经过油路透析处理,保证手术床经久耐用。(提供证明文件)
14.手术床腿板采用一键拆卸,无需拧任何螺母,方便快捷。
15.技术参数:
15.1手术床长度≥2000 mm
15.2手术床宽度≥520 mm
15.3手术床升降行程≥340mm
15.4台面前后倾角度范围≥±24°
15.5台面左右倾角度范围≥±20°
15.6背板折转角度范围:向上≥+70°,向下≥-40°
15.7腿板折转角度范围:向上+20°,向下≥-90°,外折角度≥90°
15.8头板折转角度范围:向上≥+40°,向下≥-80°
16.基本配置:主床1台,床垫1组,头板1组,脚板2支,有线控制器1个,手板2支,布帘架1个,大腿架1套,侧卧支撑架1套,麻醉屏架一个。
中高端电动综合手术床技术要求
1.满足外科、妇科、泌尿科、骨关节外科、脊柱外科、整形科、腔镜等手术需要
2.手术床为电动液压驱动机制,电动调节床面升降、前后倾、左右倾、背板升降、刹车5个主要动作组。
3.手术床配有国际知名品牌高性能充电电池,可满足约1周手术需要,确保手术床在无交流电源供电状态下工作。充电电池无需保养和维护,可长时间使用。同时具有交流电源供电功能,确保最大的安全性。(提供原厂手册说明)
4.手术床控制必须满足手持有线控制器和床身立柱应急控制面板(立柱应急面板位于立柱上方便操作,拒绝放在底座上)两套控制方式,且两套控制方式相互独立。确保手术床在一套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另一套仍能可靠运行。
5.手术床承重≥300kg。(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所检测证明)
6.手术床台面框架、边轨和立柱采用不锈钢制成,抗撞击,耐腐蚀,耐消毒,永不生锈,坚固耐用。
7.手术床床垫由质地柔软的双层记忆海绵整体制成,厚度≥70mm。床垫接缝处采用无缝烫接技术,防水透气易清洗,防静电。
8.手术床床板由头板、背板、臀板及可分开式腿板等五部分组成。
9.头板和腿板可前后互换功能。
10.独立电动液压控制刹车,能够轻松将手术床固定或移动,确保手术床稳定性。
▲11.同时具有一键形成屈曲、反屈曲体位功能,一键复位功能。
▲12.手术床最低台面≤510mm(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所检测证明)
▲13.手术床出厂前经过油路透析处理,保证手术床经久耐用。(提供证明文件)
14.手术床腿板采用按钮式一键拆卸,无需拧任何螺母,方便快捷。
15.技术参数:
15.1手术床长度≥2000mm
15.2手术床宽度≥520mm
15.3手术床升降行程≥500mm
15.4台面前后倾角度≥±25°
15.5台面左右倾角度≥±20°
15.6背板折转角度:向上≥+80°,向下≥-40°
15.7腿板折转角度:向上≥+20°,向下≥-90°,外折角度≥90°
15.8头板折转角度:向上≥+45°,向下≥-90°
16.基本配置:主床1台, 床垫1组,头板1组,脚板2支,有线控制器1个,手板2支,布帘1个,大腿架1套,侧卧支撑架1套,麻醉屏架一个。
(六)、洁净空调机组
1、合格的制造商资格:
1.1、设备制造商必须同时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须在投标书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1.2、制造商所生产的机组全系列获得TUV认证,保证机械性能、机械安全和电气安全。同时洁净手术室空调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均通过CRAA国家产品认证(须在投标书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1.3、组合式空调机组制造商已通过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投标单位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为证)。
▲1.4、投标人具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超净环境集成系统实验室,本次投标机组必须有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科技奖项。
1.5、投标人拥有通过CNAS认证的12万风量以上实验测试台,要求提供12万或以上风量机组的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测试报告。
▲1.6、空调设备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有节能证书。
2、洁净手术室用空调机组的技术要求
2.1、空调箱体外形美观大方,采用铝质型材框架结构,铝型材与面板通过高压聚氨酯发泡形成一个整体,铝型材带凹凸槽,安装后形成榫头互扣连接,通过螺栓螺母的连接方式,形成了严密的迷宫式密封,机组采用不小于100mm高表面热镀锌防腐处理的钣金折弯底座(不含机组底板厚度)。
2.2、面板与面板之间以铝质型材框架互扣连接,内部还有暗藏方钢内框架,使箱体在组装后的每个拼接处都形成内外两道加强,性能优于普通框架式结构。
2.3、为了确保机组正负压段不漏风及便于箱板拆卸,机组面板与面板间必须采用螺栓螺母紧固,外表面不得采用自攻钉连接。
▲2.4、为防止冷桥出现,空调箱体面板内、外钢板不得直接接触,箱板搭接处应有断冷桥介质隔开,机组内部密封胶必须使用不含“硅”的材质。
2.5、箱体面板采用内、外钢板中间充注不低于25/50mm厚度硬质非燃性或阻燃B1级聚氨酯发泡材料,密度不得小于50kg/m3,面板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不得高于0.021 w·k-1·m-1(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保温材料的生产、使用应遵循环保原则,所用发泡剂不能为CFC类和HCFC类具有臭氧破坏潜能的发泡剂材料。
2.6、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及防冷桥措施。依据EN1886-2007标准检测,机组箱体机械强度不低于D1级,且机组冷桥因子应达到欧洲标准的TB1级,面板的传热系数应达到欧洲标准的T1级(须提供对应标准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为证)。
2.7、箱体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按照GB/T14294-2008《组合式空调机组》标准检测,机组的漏风率不得大于0.25%。按照欧洲标准EN1886-2007规定方法测试,漏风率应不低于L1级。(须提供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2.8、机组箱体横向断面风速应均匀,按照GB/T14294-2008《组合式空调机组》标准检测,机组断面风速均匀度不得低于90%(须提供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2.9、表冷器应具有换热性能系数高、空气阻力低、防腐等性能,应采用紫铜管串亲水膜铝翅片经机械胀紧的结构形式,保持其良好的传热效果;热交集管进水管管底不高于盘管最低一根铜管;钣金、铜管、铝箔均有RoHS认证。
2.10、表冷器应通过专业选型软件选出,需具有美国空调制冷协会的AHRI认证,确保选型冷量与实际运行冷量的一致性。
2.11、表冷器盘管要求用铜管,铜管内表面要求为光管,换热管紫铜管壁厚不得小于0.31mm,镀亲水膜铝箔片壁厚不低于0.1mm。
2.12、表冷器须在集管最低处设置排水阀且采用防冻型结构的盘管回路形式,以保证盘管内的水能够彻底排净,防止冬天冻裂。
2.13、医用净化机组采用的专用水盘具有抗菌功能,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均达到99.9%以上(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证)。
2.14、表冷器盘管设计工作压力不低于1.6MPa,且每台均需经过2.4MPa的高压空气检漏及严格的水下保压测试试验,确保焊点不得泄漏(需要提供试验测试报告)。
2.15、风机、电机通过刚度及强度极好的减振支架联成一个整体,电机在支架上的位置可以很方便的在两个方向上调节,以达到张紧皮带和调节,确保电机皮带轮与风机皮带轮在同一平面上的作用,确保了传动效率和减低了机械噪声。
2.16、新风机组采用“初效+中效+亚高效”三级过滤方案,循环机组采用“初效+中效”两级过滤方案。
2.17、采用合理结构,充分保证过滤器与过滤器框架、过滤器框架与机组内框的密封性,避免未经过滤的空气流过,确保过滤效率。按照EN1886标准测试,过滤器总泄漏率等级达欧标F9级。
2.18、含空调自控系统,具备集中管理式监控,控制不同区域温、湿度等。
(七)、超净工作台
1、外部尺寸≥(L×D×H)1460mm×620mm×1850mm;
2、内部尺寸≥(L×D×H)1335mm ×530mm×650mm;
3、过滤器尺≥(L×D×H)1300mm×450mm×69mm;
4、气流流速:0.30~0.45m/s;
5、前窗玻璃开口安全操作高度:200-350mm;
6、噪音≤65dB(A);
7、产品安全性:菌落数≤0.5CFU/30min;
8、洁净台分类:垂直层流、单面操作;
9、过滤效率:过滤器均采用无隔板高效过滤器,对直径0.3μm颗粒过滤效率为99.995%;
10、工作区台面选用304不锈钢材质,美观、易清理、耐腐蚀;紫外灯与风机、日光灯互锁功能,即当风机、日光灯工作时,紫外灯无法开启,保护操作人员;
11、紫外灯与风机、日光灯互锁功能,即当风机、日光灯工作时,紫外灯无法开启,保护操作人员;
12、设置前窗开口安全高度,在低于或高于安全高度时报警,保证设备使用时性能稳定;
13、福马脚轮设计,方便柜体移动与固定;
14、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15、具有嵌入式摄像头。
(八)、生物安全柜
1、分类:B2型,100%外排;
2、外部尺寸≥(L×D×H)1500mm×760mm×2250mm;
3、内部尺寸≥(L×D×H)1350mm ×600mm×660mm;
4、台面距离地面高度:750mm(尺寸可根据要求订制修改);
5、风速:平均下降风速:0.33±0.025m/s; 平均吸入口风速0.53±0.025m/s;
6、噪音等级:≤67dB(A);
7、过滤效率:送风和排风过滤器均采用世界知名品牌的硼硅酸盐玻璃纤维材质的ULPA 高效过滤器,对0.12μm颗粒过滤效率≥99.9995%;
8、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9、使用人数:1-2人;
10、柜体采用10°倾斜角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视角更大,操作方便且更加人性化;
11、福马脚轮设计:脚轮与支架一体化设计,安全柜即可通过脚轮安全移动,也可以通过调节脚轮支脚进行固定和调平;
12、柜体和支架可分离,支架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订制修改;
13、合理的结构设计:安全柜过滤器和风机的维修、更换,都可在安全柜的前侧进行,更加方便、快捷;
14、前窗玻璃采用双层夹胶防爆安全玻璃;即使玻璃破损,也不会伤人,并且生物安全柜还能正常工作,直到实验结束,更好的保护了人员及实验的安全;
15、超大LCD液晶显示屏,全参数显示,实时动态显示操作区的下降气流流速和流入气流流速,显示安全柜的整体运行时间,UV灯的运行时间,操作区的温度和湿度,送风和排风过滤器的阻力,显示过滤器的使用时间并由条码显示过滤器的使用寿命,条码全部点亮是过滤器寿命到期,运行状态全部显示,一目了然;
16、脚踏电动、手动按键、遥控电动三种方式灵活控制玻璃门升降,玻璃门升降到安全操作高度时,自动停止升降,使操作更加方便;且玻璃门升降时不用直接接触玻璃,使实验人员更安全;
17、前窗气流隔断设计:防止了气流通过前窗侧壁及上侧进行泄露,使试验更加安全;
18、完善的报警系统:玻璃门不在安全高度报警,过滤器压力超高报警,过滤器失效更换报警,气流波动报警;
19、安全的连锁保护设计:对误操作均设置连锁保护,即使误操作,也不会造成伤害;
20、具有嵌入式摄像头。
五、其他系统要求
总体要求:以下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未尽说明或有冲突之处,详见设计图纸和最新规范要求。本项目所有灯具、洁具等应满足国家节能认证要求。
(一)装饰装修部分
1、总体要求
1.1 装饰用材要求详见装饰设备、装饰材料一览表和材料分布图。
1.2 每个区域内的吊顶高度分别以各区域图纸为准。图中所示相对地面标高均以电梯出口处完成贴面为基准点测量。
1.3 每个区域内的墙体与吊顶、墙体与墙体转弯处采用圆弧过渡。
1.4 每个区域内地板卷材拼缝均热焊熔接,平整无缝,地板踢脚与地面交界处做成小圆弧过渡,所有踢脚高度均为100mm。
1.5 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抢救室、儿科急诊室区域病床的输液导轨应做成吸顶式U型,位于病床正上方顶棚上,配可升降挂钩2个。急诊手术室、介入中心手术部的输液导轨应做成吸顶式直线型,位于手术床正上方顶棚上,与手术床侧边平行,长度2.6m,配可升降挂钩4个。
1.6 每个区域所有无机预涂板墙面阳角处设置PVC防撞护角,直通到顶。
1.7 每个区域湿区墙面和地面基层上均需要做防水处理,墙面防水翻高1.8米,施工一步到位。地面找平均向排水口找坡,坡度不小于0.5%,以保证排水。墙面和地面采用涂1.5厚聚氨酯涂膜涂层作防水处理后,再辅贴面砖。
1.8 每个区域中位于管井内的上下水管和风管等管道,均采用同相邻墙面材料进行包封。
1.9 每个区域中不同墙体材料相接处应预留3mmx3mm的槽口,采用弹性防霉密封胶缝隙。
1.10 每个区域土建墙体要封至建筑顶,吊顶以上土建墙体穿越管道线管等应进行防火封堵,耐火极限不少于1小时。
1.11 介入中心手术室与洁净走廊之间设置微压计,微压计设于手术室入口门外墙上可视高度位置。
1.12 每个区域消防联动门火灾时自动开启且保持常开,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断电时能手动开启。
2、土建要求
2.1地面要求:
2.1.1铺橡胶或PVC地板的区域,地面基层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压光,偏差不超过5mm(2m*2m)。
2.1.2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20mm。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
2.1.3水泥砂浆面层的体积比(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不小于M15。
2.1.4面层表面应洁净,无空鼓、裂纹、麻面、起砂等缺陷。
2.2墙面要求:
2.2.1每个区域应按图砌筑土建隔墙,面层需抹灰,达到高级水平。
2.2.2 面层表面应洁净,无空鼓、裂纹、麻面、起砂等缺陷。
2.3其它要求
2.3.1招标范围内土建墙体拆除、砌筑、施工范围内的防火门安装、空调设备机房楼板和墙面的开孔、扩孔及该项目完工后的修复工程含在本专项招标范围。
2.3.2招标范围内空调机房内装修、空调设备基础含在本专项招标范围,空调设备机房地面需进行防水处理,楼面面层需进行环氧或地砖处理,防尘。
3、门窗装饰工程选材详细说明
3.1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门窗大小、位置、尺寸详见设计平面图。施工范围内除了谈话间窗为移窗外,其余窗均为固定玻璃窗。
3.2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要求采用电动悬挂式自动移门的,根据图纸要求配置观察窗,采用感应开门,断电后可手动开启。
3.3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的手动平开气密门,应设有观察窗,门锁为不锈钢门锁。
3.4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的固定窗或推拉窗应采用8mm钢化玻璃。
3.5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消防联动门:火灾时自动开启处于常开状态,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断电时能手动开启。
3.6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电动启闭门:火灾时自动开启,并处于开启状态,断电时能手动开启。
3.7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常开防火门: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二)净化空调部分
1、空调系统设计和施工说明
1.1空调系统设计参数
1.1.1室外设计参数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33.5℃
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26.4℃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9.9℃ 相对湿度:44%
2、空气处理方式
2.1 招标范围内胸腔镜手术室采取风机盘管形式。
2.2 招标范围内介入中心手术部采取自循环空气处理机组,四管制。手术室气流组织为顶送侧回;走廊气流组织顶送顶回;功能辅房气流组织为顶送侧回;非净化区采用集中新风处理机组+风机盘管。
2.3 招标范围内静配中心采取自循环空气处理机组,四管制。功能辅房气流组织为顶送侧回;走廊气流组织顶送顶回。非净化区采用集中新风处理机组+VRV空调。
3、冷热源
3.1招标范围介入中心手术部和静配中心空调冷热源采用医技楼独立冷热源,采购方将冷热水供回水管预留至对应楼层的管井或立管处,出口安装好阀门,大楼冷热源作为备用冷热源。其他区域空调冷热源采用大楼空调冷热源,采购方将大楼的冷热水供回水管预留接口及阀门到梯口。
3.2大楼冷冻水供回水温度为7℃/14℃;热水供回水温度为60℃/45℃。
3.3 冷热源具备分区控制。
3.4未尽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4、抗菌保洁措施
净化空调为避免系统二次污染,首先在各空气处理机组盘管前加初中效过滤器;其次在机组结构上将盘管设置在正压段,以利于冷凝水顺利的排出,彻底杜绝因积水而滋生细菌,污染和臭气问题;盘管翅片采用亲水膜平翅片,有效减少系统中的水滴,平翅片也不易积尘积菌;将过滤器设在风机与盘管之间,使过滤器既满足处于机组正压段的要求,又能保护盘管,减少盘管上的积尘积菌。
5、通风设计
5.1 新风口需安装新风防雨百叶和防虫网;新风入口风管上设置电动密闭阀。
5.2 循环空气机组的送回排风管上均设置的风阀、防火阀和微穿孔型消声器。
5.3 有污染的房间均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机与房间门及空调机组联动;排风系统内设置中效过滤器、消声器、风阀和止回阀等,出口处设防水百叶和防虫网。
5.4 每个空调机房内,空调冷冻水管和热水管上均需要安装水管温度传感器。
5.5 通风设备进出口均安装150mm-300mm长的柔性短管,短管采用不产尘材料制作。与组合式净化机组、排风机相连的风管,均需设置软接,软接头采用双层不产尘难燃材料制作,里层光面朝里,外层光面朝外。
6、主要设备与材料要求
6.1 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及附件均采用热镀锌钢板制作。所有法兰密封条为不小于5mm闭孔海绵橡胶板。
6.2 风管应按洁净等级,在咬口缝、铆钉缝以及法兰翻边四角等缝隙处采取涂密封胶或其他密封措施。
6.3 空调冷、热水供回水干管的敷设坡度一般为i=0.003;空气处理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的坡度:支管不小于0.01,干管不应小于0.008。各系统最高处设自动排气阀,最低处设放水阀。
6.4 空调供回水管及蒸汽管道:公称直径≤DN50的管道采用镀锌钢管,公称直径>DN50的管道采用无缝钢管。连接方式:镀锌钢管,丝接;无缝钢管,焊接。所有表冷器冷凝水管用镀锌钢管,要有U形存水弯。蒸汽管用无缝钢管。所有镀锌钢管、管件应选用镀锌成品,切割镀锌管材时应注意保护镀锌层。
6.5 空调水系统管道阀门:直径≥65mm均采用蝶阀,直径<65mm均采用闸阀。蒸汽管道阀门采用铸钢截止阀。
6.6 空调冷、热水管采用难燃B1级橡塑管保温,DN≤50mm,保温管壳厚度为25mm;70mm≤DN≤150mm,保温管壳厚度28mm;200mm≤DN,保温管壳厚度32mm;空调冷凝水管采用9mm厚闭孔橡塑管保温。保温层外均包0.5mm铝板保护层。
6.7 净化空调蒸汽管保温材料采用铝箔玻璃棉管壳40mm,密度32kg/m3, 外层包0.5mm铝板保护层。
6.8 保温、保冷风管及水管穿越墙体和楼板时,保温、保冷层不能间断,在墙体或楼板的两侧,应设置夹板、套管。夹板之间的缝隙,应以松散保温材料填充。在夹板和套管内的风管和水管不得有接缝。
6.9 各种水管在与空调机组连接前必须冲洗排污直至水管流出的水中不带污物为止。
6.10 风管加固材料、法兰及连接螺栓、铆钉等碳素钢材料,均应做防锈处理,且不得采用抽芯铆钉。法兰铆钉孔间距和法兰螺栓孔间距不能超出规范要求,以保证连接的严密。
6.11 风管的制作场地必须是已做好墙壁、地面和门窗且经常清扫的清洁房间。
6.12 风管板材加工前应去除表面油污及积尘,并应选用中性清洁剂清洗。
6.13 板材应减少拼接,矩形风管底边宽度小于或等于900mm时,不应有拼接缝,大于900mm时,应减少纵向接缝,且不得有横向拼接缝。
7、支架
7.1 所有水平或垂直的风管、水管,必须设置必要的支、吊或托架,在保证牢固、可靠的原则下根据现场情况选定,详见国标《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2 水管支吊架与空调供回水管间安装时须垫入与保温层同厚的并经防腐处理的硬木管托或管夹,以防冷桥,所有管道穿越楼板及墙体的洞口待管道安装完毕后需用耐火材料填死,同时应避免在法兰、测量孔、调节阀等零部件处设置支、吊、托架。
7.3 水管、风管支吊架采用膨胀螺栓与楼板或墙体固定,风管支吊架间距不大于2.5~3.0m,水管支吊架间距为:
公称直径DN(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70 | 100 | 125 | 150 |
保温管道 | 1.2 | 2 | 2 | 2.5 | 3 | 3 | 4 | 4.5 | 5 | 6 |
不保温管道 | 2.5 | 3 | 3.5 | 4 | 5 | 5 | 6 | 6.5 | 7 | 8 |
7.4 风管安装时应根据调试要求在适当部位设置测量孔。
7.5 系统安装之后,在保温之前应进行漏风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保温施工。
7.6 空调机组应安装在平整的基础上,基础应高于机房地平面。机组设置减振垫、排风机设置减振吊架。机组段与段之间的连接处,应用密封垫密封;机组整体应平直,检查门开启灵活。机组下部的冷凝水排放管,必须设置水封,排放管不能直接与下水管道连接。
8、风阀和防火阀
8.1 安装调节阀、蝶阀等调节配件时,必须注意将操作手柄配置在便于操作的部位。
8.2 风管在穿越防火分区或楼层时必须设置防火阀。防火阀必须单独配置支吊架,并预留足够的维修空间。在安装防火阀前,应先对其外观质量和动作的灵活性与可靠性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再行安装。安装防火阀时,气流方向必须与阀体标志的箭头相一致,严禁反向。
9、风系统的漏风要求
9.1 百级层流病房送风天花采用阻漏型垂直流高效送风罩。
9.2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空调系统与排风系统,从制作到施工安装环节均需采取密封防漏措施,整个系统安装完毕后,其整个系统漏风率应符合要求。
10、水管
10.1 除有特殊注明外,空调供回水干管的敷设坡度一般为i=0.0025,空调箱及风机盘管凝结水排水管的坡度:支管不小于0.01,干管不应小于0.007。
10.2 管道安装时,应将管道内垃圾严格清理干净,各种水管在与空调机组、冷水机组连接前必须冲洗排污直至水管流出的水中不带污物为止。对已安装好的管道开口处,须包扎封口,以免建筑垃圾进入管内。
10.3 冷冻水管、冷却水管及热水管必须在适当位置标出流向箭头,所有阀门均应用红漆表明‘开、关’的方向、位置。
11、其他
11.1 施工图中所注风管道标高,均为管底标高;水平管段上,直管与异径管保持底平;垂直管段上,直径和异径管应保持同心。
11.2 施工图中所注水管道和蒸汽标高,均为管中心标高;所有冷冻水管系统中高点应设排气阀,低点应设排污阀,压力表接旋塞阀。
11.3 所有管道需经试压合格后方可涂装和保温。
11.4 空调水系统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1MPa,系统试运行前必须反复充水,放水进行冲洗,直至系统中无垃圾,无杂质,水色清澈为止。系统冲洗时,需将全部阀门开启,并打开送回水干管的排污阀,然后进行系统冲洗。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1.6MPa。
11.5投标人在后期实施时选材及施工须符合本项目施工图关于节能要求并通过后期节能评价评估。
11.6 未尽事宜必须严格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气系统部分(强电)
1、负荷等级
本招标范围内包括医疗用电负荷中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用电为一级负荷用电。其中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用电负荷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不同的医疗场所自动恢复供电时间应满足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
2、照明要求
2.1、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应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合理选择现行照度、功率密度值及有关指标,未做规定的其他房间或场所,应参考规范按相近房间或场所的要求确定;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规范的规定。
2.2、招标范围内剖宫产手术室采用光源显色指数(Ra)不小于90光源;招标范围内其他区域场所统一眩光值不应大于22。
2.3、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光源色温为3300K-5300K。
2.4、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选择光源和光色病与室内装修相互协调。
2.5、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均采用节能LED光源。
2.6、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超过16A,所接光源数不超过25个;组合灯具回路电流不超过25A,光源数不超过60个。插座不应和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
2.7、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应按分组控制方式。
3、配电要求
3.1、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照明、插座均由不同的支路供电;除治疗插座外的所有插座回路均设漏电断路器保护。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3.2、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配电线路切断故障回路时间不应大于5S。
3.3、.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照明配电与控制的要求,参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4、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照明采用LED低压的Ⅲ类照明灯具,无需接地。
3.5、 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静配中心区域用房UPS电源时间要求:应急电源为柴油发电机组时,UPS应急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5min。有生命支持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应急电源,应急电源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
3.6、除《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第8.3.3条第2宽所列的电气回路外,在2类医疗场所中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胸腔镜手术室、介入中心室、维持患者生命采用医用IT系统。具体要求为:多个功能相同的毗邻房间,应至少安装1个独立的IT系统。 IT系统必须配置绝缘监护器。每个医用IT系统,应设置显示工作状态的信号和声光警报装置,声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便于永久性监视场所。隔离变压器应设置过负荷和高温的监控。 IT系统变压器的一次侧与二次侧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
4、其它要求:
4.1、凡与施工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参见国家、地方标准图集施工,或与设计院协商解决。
4.2、本项目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3C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供电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
(四)医用气体系统部分
招标范围内的急诊手术室、儿科急诊室、介入中心室区域分别设置氧气、真空吸引和压缩空气三种医用气体,胸腔镜手术室区域设置氧气、真空吸引、压缩空气、笑气、二氧化碳、氮气六种医用气体,具体参数和要求如下:
1、医用气体设计参数和设计压力
气体种类 | 终端压力(MPa) | 终端流量(L/min) | 同时使用率(%) |
氧气 | 0.40-0.45 | 10-80 | 50-100 |
负压(真空)吸引 | -0.03-0.07 | 15-80 | 100 |
压缩空气 | 0.40-0.45 | 20-60 | 80 |
笑气 | 0.40-0.45 | 4-10 | 50-100 |
二氧化碳 | 0.35-0.40 | 6-10 | 30 |
氮气 | 0.90-0.95 | 230-350 | 10-60 |
2、医用供气终端配置表
气体种类 | 终端配置 | 要求 |
氧气 | 每个床位墙上设一组或吊桥吊塔设一组 | 德标 |
抢救室每床设二组 |
每个手术室设一组 |
真空吸引 | 每个床位墙上设一组或吊桥吊塔设一组 |
抢救室每床设二组 |
每个手术室设一组 |
压缩空气 | 每个床位墙上设一组或吊桥吊塔设一组 |
抢救室每床设二组 |
每个手术室设一组 |
二氧化碳 | 胸腔镜手术室墙上设一组,胸腔镜吊塔上设一组 |
麻醉废气排放装置 | 胸腔镜麻醉吊塔上设一组 |
氮气 | 胸腔镜手术室墙上设一组,胸腔镜吊塔上设一组 |
3、吸引气体管道吊支架间距如下
管径mm | ≤20 | >20-25 | >25-32 | >32-40 | >40-50 | >50-80 | >80 |
支承最大间距m | 2 | 3 | 3.5 | 4 | 5 | 6 | 7 |
4、除吸引外的其他气体管道吊支架间距如下
管径mm | 1-4 | 4-8 | 8-12 | 12-20 | 20-25 | >25 |
支承最大间距m | 1 | 1.5 | 2 | 2.5 | 3 | 4 |
5、医用气体无缝不锈钢管的最小壁厚如下
管径mm | 6-12 | 15-18 | 22-28 | 35-42 | 54-89 | 108-133 |
管材最小壁厚m | 0.8 | 1.0 | 1.2 | 1.5 | 2.0 | 2.5 |
6、管道测试
6.1压力试验:医气管道必须做强度试验,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等于或大于1.5倍的最高工作压力;或抽取5%焊接口进行探伤检查,检查结果应100%合格。不合格可补焊但不超过2次,补焊后应扩大1倍的数量重新进行检查,直到100%合格为止。
6.2泄露率测试:对管路及接通得设备施与正常工作压力得1.5倍,保证压力24小时,供氧系统每小时泄露率不大于0.15%,吸引系统小时增压率不大于1.8%,压缩空气每小时泄露率小于等于0.2,笑气每小时泄露率小于等于0.15。
7、施工安装要求:设备基础均待设备到货后,核对尺寸,再进行施工。
7.1、管道标高均指管中心标高,标高以米计,其余尺寸以毫米计。
7.2、氧气及压缩空气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