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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城市 |
湖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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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州南太湖新区西苕溪防洪薄弱段加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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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公开选取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330552-8876-3080
项目单位: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西苕溪防洪薄弱段加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重新选取)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挡墙670.3m,其中弁南中学段长79m,乌陵山村段长145m,元通港东闸站内港采用2m高悬臂式挡墙,总长101.6m,外港采用2.5m高悬臂式挡墙,总长94m,主河道采用生态砌块挡墙,总长250.7m;(具体详见需求书) 2.项目建设地址: 位于西苕溪湖州市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杨家埠街道范围内。 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堤防加固工程、土堤临时加高、护岸工程、闸站工程、涵闸维修工程、堤顶路面硬化工程等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和相关服务(具体以施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
服务类型:工程监理
服务事项:工程监理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承揽过单个监理合同工程建安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的闸站或堤防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①监理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 3.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太湖新区或湖州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拟派项目总监资格条件:1.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太湖新区或湖州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其他要求:1)委托人有权更换委托人认为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人不得提出异议,需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更换并不得影响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进驻施工现场,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事先应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2)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制度,若监理单位未能履行旁站监理职责或旁站不到位,委托人有权进行通报,累计通报三次的视为监理单位违约,委托人有权对监理单位收取违约金1000到5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工程造成重大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合同,并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委托人认为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若因监理方原因,将追究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由于监理单位工作拖拉,未能及时对工序质量进行同步检查、隐蔽验收或其他非委托人方原因造成延误工程进度的,视为监理单位违约,委托人单位将追究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并收取违约金1000-2000元,在工程监理费中扣除。 4)监理人员违反规定擅自签署的联系单,委托人将不予认可并由监理方承担责任。 5)开工后,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分阶段人员到岗计划(必须配备足够的相合适的专业和业务素质的监理人员和检测设备,以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及个人资料报委托人审查,由委托人书面审定认可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到位,监理单位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未经审查认可的,委托人有权视不同性质对监理单位按违约处理。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视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己负责: 6.1合同执行期间,监理单位或其他成员拒绝接受委托人管理,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监理单位又不能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 6.2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向承包单位私自安插施工队伍、吃、拿、卡、要、报私账、受贿,工作期间徇私舞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6.3合同履行期间,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下达的指令不能按期落实,造成进度缓慢,工作延误,工程质量低劣,委托人认为监理单位不能胜任监理工作; 6.4监理工程师对在主要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施工期间未进行旁站或跟班检查,监理单位在接到承包单位要求检查的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未到场,且过后又没有进行复查而造成质量问题。 7)监理单位接到委托人的书面整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整改的视为监理单位违约,委托人将每次收取违约金2000元;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的,则每加一张督促单,违约金较前次翻倍。 8)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由于自己的原因,未发出进一步工作需要的图纸或指示,造成承包单位进度延误或中断施工,致使增加的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 9)因当前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如施工期仍处于疫期(以上级文件为准),投标单位应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的相关费用按相应文件执行,但须签订补充协议。 10)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驻工地时间不得低于施工总日历天数85%以上且每月不得少于22天(不到岗的按30天计算),由委托人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每天考核,不定期抽查。人员到位率少于承诺天数的视为违约,总监每少一天收取违约金5000元,监理工程师每少一天收取违约金3000元、监理员每少一天收取违约金1000元(在进度付款中扣除)。若委托人抽查发现总监当月累计未出勤到岗达4次及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 1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 5000 元整计取,且该费用已考虑含在最高限价中,在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2)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况。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月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比选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630000元
选取时间:按比选需求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比选书
选取地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张工(经办人)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865721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