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南京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创富江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6#桥等3座桥梁应急消险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赵洪 |
| 采购电话 |
025-86802652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中标金额(元) |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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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BJY230021-05SG |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招标条件 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市建邺区南湖6#桥等3座桥梁应急消险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建设城[2023]2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315.4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315.4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创富江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湖6#桥、7#桥、11#桥 2.3 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桥梁工程 2.5 结构类型:其他 2.6 工期要求:120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1471.0万元 2.8 招标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桥梁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建邺区南湖6#桥、南湖7#桥、南湖11#桥等3座桥。主要实施内容为:桥梁主体结构进行加固改造以增强其结构承载力,同时消除桥梁外观可见病害,增强桥梁结构耐久性。桥梁维修、桥梁加固、6#桥、11#桥的污水管线进行迁改、恢复三座桥周边的绿化等。以上桥梁最大长度为12米,最大跨度为1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桥长:12m;单跨:10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三级(含)以上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49.65.0.160:8082/TPBidder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4-24 09:3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9月-2024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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