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省份 | 辽宁 | 城市 | 鞍山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第三标段软基处理工程设备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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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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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电话 |
1739318313513388220678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中标金额(元) |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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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第三标段软基处理工程设备租赁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第三标段软基处理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第三标段软基处理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软基处理工程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情况以图纸及招标清单为准。每个投标人在同1批次投标中可参加不同类别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类别工程最多中标1个标。 主要施工内容:软基处理工程:标段范围内水泥搅拌桩 强夯地基施工(强夯22.1万㎡、水泥搅拌桩18.3万m)(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的工程预计于2024年5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竣工,共244个日历天。本次租赁强夯机、挖机、搅拌桩机等设备,租赁时间暂定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租赁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2租赁内容:本次租赁强夯机、挖机、搅拌桩机等设备(按工作量计价,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采购的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采购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设备种类较多,采购价格低廉、服务优质、且和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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