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省份 | 江西 | 城市 | 赣州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定南县胜利南路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
|
| 采购单位 |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13763985573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赣州锐昌建设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中标金额(元) | 3375000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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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 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 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 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 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 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 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 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2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 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 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 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 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 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 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 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 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 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 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 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3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 1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 5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6
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甲方: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赣州锐昌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2024
年 3 月 18 日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定南县胜利南路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采购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ZHH2024-DN-C004)的要求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定南县胜利南路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
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定南县胜利南路市场升级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定南县。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定发改审〔2024〕9 号。4.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5.工程内容:
装饰工程:
①实心砖墙:200mm 厚烧结加气砼砌块,9.637m³;
②多孔砖墙:200mm 厚 KP1 型烧结页岩多孔砖,94.343m³。
门、窗工程:
①1.2 厚铝合金 12mm 钢化玻璃门窗安装,77.244 ㎡;
②金属(塑钢)门:围墙更换不锈钢门 3 樘: 1.6x2.08 (双开)、1.65x2.08 (双开)、1.15x2.08 (单开)。
排水沟:
①300 排水沟:4.0 厚成品 304 不锈钢盖板,成品树脂排水沟,429.76m; ②150×150 排水沟: 150×150 树脂排水沟,不锈钢盖板,61.95m 等。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预算书)。
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1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26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
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375000.00);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振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 号:赣 236161651966。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2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 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 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 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 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3 月 27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定南县城市管理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 叁份。
3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11360729MB1B59901K91360728MA35MPAW08
地址:定南县历市镇滨河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历市镇金 穗商贸广场
邮政编码: 341900 邮政编码: 341900 法定代表人: 肖余林法定代表人: 陈月廷
委托代理人:刘建委托代理人: 陈伟豪
电话: 13763985573 电话: 18720802867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西定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城东支行
账号:/ 账号:140229282000020208
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5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中双方法人代表(或双方施工
现场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
设计变更等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
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 。
6
1.1.3.9 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六款的合 同文件组成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2 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 份;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纸质及电子版图纸各 1 份。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 工方案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三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七天内。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 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 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定南县城市管理局;7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刘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历市镇金穗商贸广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陈伟豪;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 设施的约定:不影响周边居民。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 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参见本部分 11.1 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参见本部分 11.1 款。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刘建;身份证号:;职务: / ;
8
联系电话: 13763985573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履行合同的代表,现场的管 理,工程款支付审核和签证,工程质量、进度检查监督,工程的签证。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 3 天内。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无。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 日。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否。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 竣工图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 2 个月内。
9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确定。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李振辉;
身份证号: 360702199212170612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赣 236161651966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赣建安 B(2017)1009062 ;
联系电话:18720802867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领导、决策,调集企业所属单 位,各部门为项目进行全面服务和控制。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 违约责任:承包人在进场前应向建设单位负责人提交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名单及其岗位安排、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 明。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月在施工现 场履职时间不少于 22 天,每少一天罚款 2000 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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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的按 建造师 3 万元每人次。上述人员变更因不可抗力、人员离职或解除(需 提供单位人员注销证明材料)、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更换
人员(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更换人员的,该人员一年内不得担任赣州市行
政区域内其它工程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的情况除外。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无正当理由 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 2 万元。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 限:工程开工前 2 天。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
金 1 万元。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 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须提前向发包人申请。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变更关键岗位 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
金 1 万元。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
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 2000 元。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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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 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 约定:详见监理合同。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详见监理合同;
职务:详见监理合同;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
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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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
5. 工程质量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 前 48 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 管理计划。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 准》(JGJ146-2004)。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 格支付。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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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 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收到中标
通知书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的期限:收到后 7 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的期限:收到后 5 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 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 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7.5 工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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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①发包人 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
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
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合同金额的 0.03%/日计付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
过实际损失的 30%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2 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 6 级以上,或者阵风 7 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 6~7 级,或者阵风 7~8 级 并可能持续;
(2)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 雨可能持续;6 小时内降雪量将达 1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10 毫米以上且 降雪持续;
(3)6 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 500 米),或者已 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4 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 38℃以上;
(5)国家及当地发布的其他恶劣条件预警或停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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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参见本部分 11.1 款。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参见本部分 11.1 款。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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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认可。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造价 80%的工程款;工程审计决算后,累计支付结 算总造价 100%的工程款。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 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 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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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整个项目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后,成交供 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建议,采购人在接到验收建议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行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
收报告。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3 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根据赣财购<2021>17 号文中规 定,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
得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收取目录清单以外的涉企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
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 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 1 年。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3 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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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违约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
约责任: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 1000 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 1000 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
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
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
责任: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赔偿费限额 为合同价格的 2%。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 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15 天后发
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
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9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赔偿费为合同价格的 2%。
17. 不可抗力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
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定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20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 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21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 单位工 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 日期 | 竣工 日期 |
|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质量 等级 | 供应 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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