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广州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郭墩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林工 |
| 采购电话 |
020-84404643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中标金额(元) |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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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郭墩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郭墩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一、招标公告 | |||
1 | 二 |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84404643 代建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97667033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80206505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9885682 |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020-8440464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基立北街18号 代建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97667033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273号13H房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802065058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西槎路388号311房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98856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
2 | 三 |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广州市海珠区郭墩社区一带。 | 广州市海珠区郭墩社区一带。 |
3 | 七 增加第6点 | / |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
4 | 十三 |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
5 | 十八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
6 | 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二、招标文件 | |||
7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 |
8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 | 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5%设置为6991893.11 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设置为6771096.48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9 | 11.2.3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八);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 |
10 | 13.11 | 承包人应加强周边学校、居民住宅的环境保护,制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尘、防噪音、施工围蔽等),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开规建〔2006〕7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实施,施工围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建设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18〕1008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穗建质〔2020〕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区市政建设项目施工围蔽提升工作的通知》(穗埔建[2019]123号)及《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实施。以上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后发布文件为准,若相关部门发布有关施工围蔽新文件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承包人未及时按要求做好围蔽、落实工地扬尘防治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单位实施,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减相应措施费用。承包人应当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 承包人应加强周边学校、居民住宅的环境保护,制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尘、防噪音、施工围蔽等),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实施,施工围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建设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18〕1008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穗建质〔2020〕1号)实施。以上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后发布文件为准,若相关部门发布有关施工围蔽新文件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承包人未及时按要求做好围蔽、落实工地扬尘防治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单位实施,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减相应措施费用。承包人应当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
11 | 13.13 | 中标人应结合本工程招标内容对现场进行充分的调查,充分考虑工程招标内容及施工组织方案,承包单位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如铁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协调,按要求完成工程招标内容,工程及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计费。如果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发包人可以另行委托实施,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 中标人应结合本工程招标内容对现场进行充分的调查,充分考虑工程招标内容及施工组织方案,承包单位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协调,按要求完成工程招标内容,工程及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计费。如果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发包人可以另行委托实施,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
12 | 33 |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 |
13 |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 注:以下八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 |
14 | 41.2.3 | 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
15 | 45.1 | 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100)的(具体金额为:7359887.48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16 | 48 | 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 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45.5确定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
17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3“审查项目”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18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4“须审查的资料”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 |
19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10“须审查的资料” | 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 | / |
20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一序号12“审查项目” |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一)》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21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 1、2、4、 |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2.《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质量标准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三、格式五、格式七)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投标总工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2.《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质量标准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七)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22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中1、2、3、4、 |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不含5年)以上的,得15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5年)或以下的,得7.5分; 2、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不含5年)以上的,得15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5年)或以下的,得7.5分; 3、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0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4、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 (2)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类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不含5年)以上的,得15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含5年)或以下的,得7.5分; 2、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类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不含5年)以上的,得15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含5年)或以下的,得7.5分; 3、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0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4、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 (2)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
23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二、企业资信”-工程业绩、工程获奖、工程研发能力中第(2)点、第三方评价中“管理体系认证” | 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9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1)累计完成15项(不含15项)以上的,得7.5分; (2)累计完成11项至15项的,得5.0分; (3)累计完成10项或以下的(含10项),得2.5分; 本项最高得7.5分。 工程获奖:投标人已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75分; (2)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5分。 本项最高得7.5分。 工程研发能力:(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10项或以上(含10项)的,得2.5分;获得5-9项的,得1.25分;获得1-4项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2.5分。 第三方评价: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2.5分; (2)上述认证证书缺少1项的,得1.25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2项的,得0.5分; (4)其他情形,得0分。 本项最高得2.5分。 | 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9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1)累计完成15项(不含15项)以上的,得7.5分; (2)累计完成11项至15项的,得5.0分; (3)累计完成10项或以下的(含10项),得2.5分; 本项最高得7.5分,没有不得分。 工程获奖:投标人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5分; (2)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25分。 本项最高得7.5分。 工程研发能力:(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每项得0.25分;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每项得0.1分。本小项最高2.5分。 第三方评价: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2.5分; (2)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中任意三个的,得1分; (3)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中任意二个的,得0.5分; (4)其他情形,得0分。 本项最高得2.5分。 |
24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备注1.2、2(3)、4.(2) | 1.2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人员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或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近1个月(2024年1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3)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2)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颁发日期为准。如为行业协会颁发,需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得分。 | 1.2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人员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近1个月(2024年1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3)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4.(2)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投标人须提供由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颁发日期为准。如为行业协会颁发,需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得分。 |
25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五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26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注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 注: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
27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注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 注: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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