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省份 | 北京 | 城市 | 北京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盾构机设备再制造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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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保昌坤 |
| 采购电话 |
17775378085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中标金额(元) |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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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盾构机设备再制造维修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盾构机设备技术改造维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 盾构机设备再制造维修详细要求、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盾构机安装、维修改造和调试企业资质,机电产品安装、改造资质。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近2018-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2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承揽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保证投标内容的技术服务能力,且具有满足相应的要求的改造工厂或基地,施工设备改造、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设备改造行业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18-2023年承揽其他盾构机技术改造项目相关单份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合同复印件) 。 6.履约信用要求: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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