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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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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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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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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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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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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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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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校区学生教室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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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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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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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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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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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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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6988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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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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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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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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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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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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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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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镇江校区学生教室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2号绿溢广场B座509(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6日14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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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1项目编号:JX-JY-2024-001;
1.2项目名称:镇江校区学生教室维修改造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88.445391万元
1.5最高限价:188.445391万元
1.6 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地址为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一区14号,施工范围主要为警体技能训练中心三楼报告厅维修,建筑面积约480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改造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采购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以上(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即《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