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份 |
河北 |
城市 |
保定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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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水环境公司雄安新盖房分洪道工程一标段块石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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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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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
张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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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电话 |
135731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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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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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函
因[POWERCHINA-0113008-220190]中国电建市政集团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需要,水环境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 9月9日(星期五 )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块石
| 18-30cm
| t
| 50000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车、售后服务、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成交通知书发出至工程项目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指定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大营镇及周边)。如指定地点改变,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质量标准或要求:填充材料采用块石,块石必须质地坚硬、新鲜,并具有耐久性好、不易碎、无风化迹象,抗压强度应大于50MPa,容重大于24kN/m3,块石的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75。
5、质保期:6个月(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6.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开矿许可证
6.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6.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证明,代理商及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不得同时报价;
6.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 报价人应具有类似材料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块石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
6.5本次询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7、报价担保
7.1形式:报价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方式;
7.2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7.3采用报价保证金的,在报价人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报价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报价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报价人不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询比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报价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报价人的打款账户,且不计利息;
7.4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可邮寄)如下地址:保定市雄县大营镇付家营村中国电建市政集团项目部 ,联系人:张元秀,联系电话:13573126320。报价人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询比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7.5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向报价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6.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7.6.2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8、评审确定原则:
8.1当税率不一致时,报价评审以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8.2当报价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8.3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推荐两名入围成交人。
9、支付方式:
9.1材料款: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成交人办理结算后于次月25日前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项目部办理本期结算款80%的付款手续,结算后第二个月25日前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剩余17%材料款。
9.2质保金:暂扣当期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成交人。
9.3支付方式包含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电建融信等供应链产品,由采购人承担贴息,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支付方式要求的银行账户信息。并根据采购方资金到位情况,给予2个月的支付宽限期。
10、履约担保
10.1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0.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10.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
10.4履约保证金返还:应在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期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
10.5在签订合同前,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10.6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报价有效期:60天
12、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工程公司
地址:保定市雄县大营镇付家营村中国电建市政集团项目部
邮编:071000
联系人:张元秀
电话:13573126320
电子邮箱:271986354@qq.com
附件一:块石报价单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2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