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南京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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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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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采购联系人 |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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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电话 |
1995165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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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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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w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招标编号:19fw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19fw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11万元,招标人为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9fw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9fw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9fw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9fw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含新发光字的设计、安装、原有发光字的拆除等)
邀请报价文件
招标编号:NJJL-FW-ZB-2022019
项目名称: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
我司拟于近期对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进行公开报价邀请,欢迎社会各
优秀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实施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滨淮大道369号。
3.项目要求:
3.1.
开沃集团2号楼(11层)楼顶发光字的设计、安装、加固等工程清单范围内容的
全部工作;
3.2原有墙体上的发光字的拆除,不得破坏原有屋面防水和保温层;
3.3主材方面符合国标、行业标准,具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
4.投标人要求:
4.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4.2.
投标人不得联合第三方共同投标,且不允许中标后将本招标进行分包、转包;
4.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工程设计、安装;
4.4.
踏勘现场时间:由投标人于答疑前自行踏勘现场,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4.5.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
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
坏或费用,因此,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4.6.
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
做标书时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投
标人须充分考虑现场情况,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4.7.
如果投标单位因不到现场勘察引起的报价漏项或措施费考虑不全面,费用自行
承担;如在应标过程中,需要和招标人进行方案交流的,可联系张辉199516532
58。
4.8.施工时需提供高空作业证、高空作业险;
4.9.
竣工验收: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叁套竣工图和工
程竣工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
5.联系人:
5.1.招标联系人:
姓名:张辉;
电话:19951653258(微信);
邮箱:zhanghui@skywellcorp.com;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滨淮大道369号1号楼二楼招标中心。
5.2.项目联系人:
姓名:王菁;电话:13865287261。
踏勘联系人:曹小红;电话:13851973700。
二、项目时间:
报价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请开标前三天联系招标人,进行登记报名)
。
1.报名方式:邮件、微信。
2.报名内容: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项目投标:
1.
报价文件组成:有意向参加报价的单位,需将以下材料按照目录备齐,加盖公
章。
1.1.
提供投标文件中详细的报价单(详见附件1,表单内容均不得修改,若有让利部
分表格需说明);
1.2.结构效果图;
1.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
备查);
1.4.相关资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5.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6.同类项目经验(双方合同及方案等)(原件备查)。
2.文件要求:纸质文件两份、一正一副;电子文件一份。
2.1.
纸质文件:用A4纸张装订后密封,档案袋上下两端贴封条并在密封外层加盖企
业公章,并注明“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2.2.电子文件:加密发送。
3.提交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00。
4.递交事项:
4.1.纸质投递:邮寄或直接送达;
4.2.纸质邮寄信息及电子文件发送信息:见招标联系人信息。
四、项目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00
1.
开标地点: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滨淮大道369号)(2号
门入)
1号楼二楼会议室。
2.参与方式:
2.1.现场:现场开标的单位需报备;
2.2.线上:如因疫情无法现场参加,可参加腾讯视频会议,会议号119-304-
853。
五、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需要投标单位支付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1.汇款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前汇入。
2.账户名称: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账户号码:32001596336059188888。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
5.递交方式:电汇。
6.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5%,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
电汇补交。
2.退还期限(终验收合格)退还人(申请终验收款时同步退还)。
附件1:报价单
(表单内容均不得修改,若有让利部分表格需说明)
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报价一览表
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拆除费原发光字拆除/项1
总计总价:
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大写)圆整(¥)。
未税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圆整(¥)。
备注:
1.
本报价含运费及增值税。报价(或合同签订时)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
率按调整后执行。
2.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项目无预付款,安装完成并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
同总额(80)%,需提供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
审计价95%;质保金为(5)%(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3.
质保期:字体(含光源)三年(主体结构质保十年);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之
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投标方的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由投标方无偿予以更换和
维修。投标方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采取免费维修措
施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小时内未响应、24小时内未到达现场并未采取
有效措施,招标方有权委外处理,费用自质保金中翻倍扣除。
4.
投标人报价中带实施方案图,标注用材型号、规格、尺寸等。项目需安装防雷
装置,并做一次验收防雷检测出具防雷检测报告。
5.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交付。
单位(签章):联系人和电话:
日期:
附件2:前面效果图
(投标单位请提供结构效果图)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8日00时00分到2022年10月19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08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滨淮大道369号。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滨淮大道369号。
七、其他
19fw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溧水行政审批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新能源大道369号
联系人:张辉
电话:19951653258
电子邮件:zhanghui@skywellcorp.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含新发光字的设计、安装、原有发光字的拆除等)
邀请报价文件
招标编号:NJJL-FW-ZB-2022019
项目名称: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
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
我司拟于近期对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进行公开报价邀请,欢迎社会各优
秀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实施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滨淮大道369号。
3.项目要求:
3.1.
开沃集团2号楼(11层)楼顶发光字的设计、安装、加固等工程清单范围内容的全部工作
;
3.2原有墙体上的发光字的拆除,不得破坏原有屋面防水和保温层;
3.3主材方面符合国标、行业标准,具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
4.投标人要求:
4.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4.2.投标人不得联合第三方共同投标,且不允许中标后将本招标进行分包、转包;
4.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工程设计、安装;
4.4.踏勘现场时间:由投标人于答疑前自行踏勘现场,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4.5.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
(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因此,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4.6.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做标
书时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须充
分考虑现场情况,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4.7.如果投标单位因不到现场勘察引起的报价漏项或措施费考虑不全面,费用自行承担
;如在应标过程中,需要和招标人进行方案交流的,可联系张辉19951653258。
1
4.8.施工时需提供高空作业证、高空作业险;
4.9.竣工验收: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叁套竣工图和工程竣
工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
5.联系人:
5.1.招标联系人:
姓名:张辉;
电话:19951653258(微信);
邮箱:zhanghui@skywellcorp.com;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滨淮大道369号1号楼二楼招标中心。
5.2.项目联系人:
姓名:王菁;电话:13865287261。
踏勘联系人:曹小红;电话:13851973700。
| 二、 项目时间: | |
| 报价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请开标前三天联系招标人,进行登记报名)。 | |
| 1. 报名方式:邮件、微信。 |
| 2. 报名内容: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三、 项目投标: | |
1.报价文件组成:有意向参加报价的单位,需将以下材料按照目录备齐,加盖公章。
1.1.提供投标文件中详细的报价单(详见附件1,表单内容均不得修改,若有让利部分
表格需说明);
1.2.结构效果图;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1.4.相关资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5.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6.同类项目经验(双方合同及方案等)(原件备查)。
| 2. 文件要求:纸质文件两份、一正一副;电子文件一份。 | |
| 2.1. 纸质文件:用A4纸张装订后密封,档案袋上下两端贴封条并在密封外层加盖企业公 |
| 章,并注明“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
2
| | 2.2. 电子文件:加密发送。 |
| 3. 提交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00。 | |
| 4. 递交事项: | |
| | 4.1. 纸质投递:邮寄或直接送达; |
| | 4.2. 纸质邮寄信息及电子文件发送信息:见招标联系人信息。 |
| 四、 项目开标: | | |
|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00 |
| 1. 开标地点: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滨淮大道369号)(2号门入) | |
| 1号楼二楼会议室。 | |
| 2. 参与方式: | |
| | 2.1. 现场:现场开标的单位需报备; |
| | 2.2. 线上:如因疫情无法现场参加,可参加腾讯视频会议,会议号119-304-853。 |
| 五、 投标保证金: | | |
| 该项目需要投标单位支付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 |
| 1. 汇款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前汇入。 | |
| 2. 账户名称: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3. 账户号码:3200 1596 3360 5918 8888。 | |
| 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 | |
| 5. 递交方式:电汇 。 | |
| 6.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 六、 履约保证金: | | |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5%,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电汇补交。
2.退还期限(终验收合格)退还人(申请终验收款时同步退还)。
3
附件1:报价单
(表单内容均不得修改,若有让利部分表格需说明)
| 开沃集团2号楼楼顶发光字项目报价一览表 | | | | | | | | |
| 序号 | 名称 |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7 | | | | | | | | |
| 8 | | | | | | | | |
| 9 | | | | | | | | |
| 10 | | | | | | | | |
| 11 | | | | | | | | |
| 12 | | | | | | | | |
| 13 | | | | | | | | |
| 14 | | | | | | | | |
| 15 | | | | | | | | |
| 16 | | | | | | | | |
| 17 | | | | | | | | |
| 18 | | | | | | | | |
| 19 | | | | | | | | |
| 20 | 拆除费原发光字拆除 | | / | 项 | 1 | | | |
| 总计 | | 总价: 含增值税( %)金额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未税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圆整(¥ )。 | | | | | | |
备注: 1. 本报价含运费及增值税。报价(或合同签订时)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按调整后执行。 2.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项目无预付款,安装完成并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80)%,需提供合 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95%;质保金为(5)%(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3. 质保期:字体(含光源)三年(主体结构质保十年);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投标 方的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由投标方无偿予以更换和维修。投标方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并采取免费维修措施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小时内未响应、24小时内未到达现场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招 标方有权委外处理,费用自质保金中翻倍扣除。 4. 投标人报价中带实施方案图,标注用材型号、规格、尺寸等。项目需安装防雷装置,并做一次验收防雷检 测出具防雷检测报告。 5.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交付。 | | | | | | | | |
单位(签章):联系人和电话:日期:
4
附件2:前面效果图
(投标单位请提供结构效果图)
mm二—
5